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23-04-26来源:招生处作者:招生处访问量:1374
| | | | | |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3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47号)文件精神,各专业或专业类的主考院校按上线人数不超过主考专业总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测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现将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测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招生录取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4月26日后登录“本科对口中职申报查询系统—https://bkzs.gxnu.edu.cn/pg/zz”,查询本人测试成绩。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系统导航-志愿填报”栏目,选择“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考生如丢失或遗忘,可通过向普通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报名时没有填写考生联系手机号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报名地招生办修改志愿填报密码。

  每个考生可填报4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考生本人参加的院校测试专业或专业类别一致,且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的资格。

  (三)投档录取

  5月9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档案进行投放,由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四)录取名单公示

  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已被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本次未录取且原来已经报考其他招生形式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相应招生形式的录取。

  (五)其他

  护理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食品工程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护理学专业同时要求男生身高需要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需要158CM以上(含158CM)。

 

2023年本科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院校联盟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2023年4月26日